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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信息:参加祭祀野外用火 引发火灾获刑九个月并要求完成生态修复

时间:2023-04-06 23:14:14       来源:奔流新闻


(资料图片)

清明节缅怀逝者,拜祖祭先,是我们寄托哀思的传统习俗,可每年因祭祀烧纸引发火灾的案例却不在少数。4月6日,奔流新闻记者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期,祁连山林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失火案,被告人王某某因参加祭祀活动中过失引发森林草原火灾获刑9个月,并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公诉机关祁连山林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某某于2022年5月16日7时30分许,与他人前往肃南县白银乡西牛毛村九个泉土林沟青泉一带,参加村里的“祭泉”民俗活动。在祭泉“煨桑”环节,王某某使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煨桑”用品,活动结束后用石块将“煨桑”火种封盖,在未确定火种完全熄灭的情况下离开。13时许,火种受风力影响复燃引燃周边干草,导致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经司法鉴定,涉案过火总面积121.69亩,其中乔木林地35.43亩,天然牧草地86.26亩。涉案火灾共烧毁祁连圆柏847株、青海云杉778株、爬地柏842株、锦鸡儿6930丛,造成损失468578元。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人民检察院同时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法庭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因过失引发森林草原火灾,构成失火罪。其行为同时侵害了国家林草资源,破坏了生态,给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较大损害,依法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案发后,王某某积极参与灭火,有自首情节,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法院以失火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被告王某某依据《肃南县祁丰藏族乡异地生态修复文殊南山补植工程作业设计》完成生态修复任务,逾期未按设计要求完成修复,承担生态修复所需费用98.67万元或按照后期评估数额承担相应费用。

文丨奔流新闻记者张秀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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