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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直播PK喝白酒后去世 律师:属于自陷风险 追责困难

时间:2023-05-22 13:58:23       来源:封面新闻

封面新闻记者 郝莹

近日,一名为“三千哥”的网红因在直播间PK喝白酒,饮酒过量去世。据媒体报道,“三千哥”实系江苏连云港人,在直播间喝至少4瓶白酒后,因饮酒过量去世,于5月20日已火化下葬。

三千哥此前直播画面 图源网络


(资料图片)

直播PK喝下超过4瓶白酒 饮酒过量去世

5月21日,封面新闻记者查看“三千哥”直播平台账号,相关账号均已注销、封禁,无法查看。此前,三千哥的好友发布悼念视频,称“好兄弟王某某(三千哥)今天来见你最后一眼,一路走好!愿天堂没有抖音,没有狠PK,没有大白牛栏山,好人为什么不长寿。”

据上游新闻报道,该好友是某龙虾主题餐厅的老板赵先生,此前曾多次发布和“三千哥”一起吃饭、喝酒的视频。赵先生表示“我和他是很要好的朋友,真没想到他会以这样的方式去世,他是非常好的一个人,非常直爽。”

赵先生还称。“三千哥16号晚上1点多钟PK结束后,到了(17日)下午1点钟的时候发现人已经没了。他就是打PK,前面我不知道喝了多少,但是后面的视频我看他喝了差不多4斤,先喝了3瓶没有吐,第4瓶又喝了……”

网上流传的“三千哥”最后一次PK的直播录屏显示,他在喝了第三瓶白酒后已经身体不适,稍作停顿后,他对着镜头表示“我命由我不由天”,继续喝下第4瓶白酒。一博主在回顾其最后一场直播时称,他一共打了4把PK,一场直播一共喝了7大杯白酒和3瓶红牛。

从此前的直播视频中可以看出,为了证明是真酒,三千哥在桌子上倒少许白酒点燃,喝酒期间一直有淡蓝色火苗。每打开一瓶新的白酒,他都会再倒一点,让火苗继续燃烧。

5月21日,封面新闻记者致电三千哥账号所属公司,深圳市一体传媒有限公司,电话始终无法接通。

网友表示,三千哥5月16日深夜直播至17日凌晨,后来直播间就被封禁了。记者查看平台《直播行为规范》发现,在直播中抽烟、喝酒属于三级(一般)违规行为。平台有权根据主播违规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断播、封禁开播权限(1天到一周不等)、限制使用连线/PK/OBS/商品分享等部分或全部账号限权/功能(1天到一周不等)等处罚。

三千哥此前直播画面 图源网络

律师:属于自陷风险 追责困难

5月21日,封面新闻记者就“三千哥”直播PK喝酒致饮酒过量去世一事。咨询两位律师。

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谭敏涛律师认为,如果在直播中,他人没有威胁、引诱或者劝酒,是饮酒者自己主动喝酒,那么,饮酒者即应当为自己的行为自甘风险,意外身亡也无法追究他人的责任。

毫达(成都)律师事务所马罗律师也认为,现有证据来看,个人更加倾向于意外死亡。直播过量饮酒系自陷风险,属意外事故。

谭敏涛表示,如果在直播中,PK的另一方也在喝酒,这有些类似于双方在比赛喝酒,从而引起公众在网上围观,那么,一方因为过量饮酒导致死亡,另一方对于一方过量饮酒如果有怂恿、激将、刺激等手段,那么,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但这个责任比较小,毕竟,饮酒过量导致死亡的主要责任,还在于饮酒者本人,是自己缺乏对饮酒过度的考量,所以,自己应当承担大部分责任,除非他人有劝酒等行为。

《民法典》中有关于自甘风险的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从本事件来看,饮酒本身具有一定的风险,饮酒过量会导致身体受伤或者死亡,那么,对于其他人是否承担责任,需要看其他人是否在饮酒者饮酒过程中起到了怂恿、起哄等作用,如果并没有相应行为,不应当要求其他人承担责任。

马罗认为,我国《民法典》对共同饮酒人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作出了规定,但适用的前提系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一是强迫性劝酒;二是明知其不能饮酒还劝酒;三是未将酒醉者护送回家、四是酒后驾车未劝阻。与网红‘三千哥’PK的博主是网上PK喝酒,很难满足这四种情况,不好被追责。从视频中可以看出,‘三千哥’应当是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他在对自己的酒量以及过度饮酒可能有伤身体系明知的情况下依旧选择喝下4斤白酒。而在整个过程中,如果没有发现他人威胁、引诱或者劝酒,他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自担风险,追责难度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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