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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8月1日起正式实施,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就《通知》重点内容进行解读,方便广大城乡居民进一步理解政策内涵。
今年,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原来的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2个缴费档次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了40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6个档次,现共有18个缴费档次。同时,《通知》还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缴费补贴进行调整。对于选择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档次的,分别给予30元、35元、40元、60元、72元、84元、96元、108元、120元、180元的缴费补贴;对于选择2000元及以上档次的,定额给予240元的缴费补贴。
根据国家文件规定,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高缴费档次原则上不超过云南省上一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年缴费额,根据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最低年缴费额同步调整,旨在促使城乡居民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真正实现无缝衔接,填补制度空白。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多少取决于个人缴费水平,多缴多得。因此,在自己经济条件允许的范围内,选择更高档次缴费是更优的选择。同时,选择高档次缴费享受的缴费补贴也更高,基金数额大利息也更多,有利于提升自己今后的养老金水平。”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前选择低档次缴费,现在可以选择更高档次缴费。
记者 张田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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