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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新要闻】天津海事法院发布审判工作白皮书及典型案例 大雨淋坏钾肥谁该为此担责

时间:2023-03-28 10:20:17       来源:北方网


(资料图片)

天津北方网讯:日前,天津海事法院发布2022年审判工作白皮书及10起典型案例。

2022年,天津海事法院新收各类案件1921件,审执结各类案件1872件,全院新收案件标的额共计70.35亿元,结案标的额64.99亿元。该院充分利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提供立案、交费、保全、调解、开庭、执行等“一网通办”服务,有效提升审执工作效率。

在此次发布的10起典型案例中,一起关于钾肥在码头堆场淋雨的案件颇受关注。本案中,A公司与某物流公司签订钾肥监管协议,约定物流公司为A公司外贸进口的散装钾肥提供仓储保管、货物监管等服务。岂料天有不测风云,一场大雨倾盆而下,堆放在物流公司码头堆场的8000吨钾肥货物遭到雨淋。保险公司支付了理赔款,依法取得代位求偿权后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物流公司承担货物损失。

法院调查发现,钾肥遭受雨淋时,货物已存放到物流公司露天堆场,处于其控制范围内,保险事故发生时,物流公司的责任期已经开始。事故发生时,物流公司应对不足,致使货物长时间遭受雨淋受损,应承担主责。同时,货物交接过程需要存货人与保管人共同协作完成。在雷电大风天气下,存货人仍不断安排车辆进入堆场卸货,客观上增加了苫盖的难度,对事故亦存在过错。综上法院判决,物流公司承担货物损失的70%,保险公司承担30%。二审维持原判。(津云新闻编辑靳永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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