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连收两封关注函后,6月2日,恒立实业(000622.SZ)又收到了深交所下发的年报问询函,公司似乎成为深交所问询的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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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恒立实业不仅营利双降,还陷入业绩亏损泥潭。更糟糕的是,公司还被证实了此前存在收入会计核算方法错误以及收入确认跨期两大违规行为。
基于此,深交所在年报问询函中除了对公司业绩情况进行追问外,还要求公司说明是否存在其他会计方法核算错误和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
是否存其他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恒立实业是国内最早从事汽车空调零部件行业的企业之一,主营业务为汽车空调及零部件业务和贸易。
分季度来看,公司2022年四个季度的营业收入分别为6655.34万元、2279.71万元、4621.86万元、11071.17万元,环比变动幅度为112.67%、-65.75%、102.74%、139.54%;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21.18万元、-463.63万元、-321.86万元、-218.93万元;环比变动幅度分别为-135.48%、-44.35%、30.58%、31.98%。由于公司经营业绩在各季度波动明显,因此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其波动原因。
值得一提的是,恒立实业在披露2022年年报的同时,亦发布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根据公告内容,会计差错更正原因是公司在2020年采用了错误的会计核算方法,并在2021年存在收入确认跨期的情况。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因此湖南证监局于4月25日向公司下发了警示函,并要求公司责令改正。
基于此,恒立实业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并对2021年、2020年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公司合计调减2020年营业收入3733.59万元、营业成本3740.33万元,调减比例分别为10.88%、11.64%;合计调减2021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分别为751.28万元、745.10万元,调减比例分别为2.12%、2.24%。
这还未完,针对公司上述违法行为,公司于5月10号又收到深交所的监管函,而在此次年报问询函中,深交所要求再次核查是否存在其他会计方法核算错误和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
此外,深交所还要求恒立实业对预付款项、研发费用等会计科目,以及大额商品退回的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首先是预付款项的情况。2022年,恒立实业期末预付款项余额1432.16万元,其中公司预付给四川嘉合的款项为1135.6万元,占公司期末余额比例为79%。该笔款项账龄为1年-2年之间,公司称未结算原因是合同未执行完毕。故恒立实业需要说明四川嘉合预付款项的具体情况,包括形成背景、交易内容、期后结算等。
其次是研发费用的情况。2022年,公司研发费用271.96万元,同比增长66.01%。其中,人员人工费占据了主要比重,达到212.74万元,比去年增加了111.42万元,占研发费用比重为78%。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人工费大幅度增加,但研发人员数量仅增加了2人,达到14人。因此,公司需要说明人工费大幅增加的具体原因,以及研发费用金额披露是否准确。
最后是大额商品退回的情况。2022年,公司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约2.49亿元,其中退回货款及违约金2.4亿元,占比高达96.38%。此外,2022年,恒立实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2.17亿元,但公司购买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却达到了4.42亿元。可以看出,公司的采购发生金额远高于销售商品,差额为2.25亿元。
基于此,恒立实业需说明退回货款及违约金产生的具体情况以及采购发生金额远高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的原因。
频繁收函,风波不断值得一提的是,公司恒立实业在5月16日和5月26日也收到了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
APP经过梳理后发现,这两封关注函均于公司5月2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
股东会议召开前10天(即5月15日),恒立实业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股东中萃房产提交的函件,在该函件中,中萃房产提议在股东大会上增加临时提案,即审议终止2022年定增事宜。
据悉,中萃房产与恒立实业的合作关系已经持续了十余年。这段合作始于2006年,当时中萃房产帮助停牌重组的恒立实业清偿了3000万元的资金占用款,并成为恒立实业的股东,自此之后双方关系便一直保持至今。截至目前,中萃房产仍持有公司6.34%的股权,为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关于提及的定增事件追溯到去年10月,由于恒立实业自2020年以来一直处于无控股股东及实控人的状态。为了引入新实际控制人,扭转公司发展困境,公司便抛出定增计划。
恒立实业此次定增的发行对象为新恒力科技和古晟科技,这两家公司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马伟进,而马伟进不仅是恒立实业的董事长,还是公司第三大股东傲盛霞的实际控制人(其股比例为4.16%)。若定增完成后,新恒力科技和古晟科技成为公司新股东,马伟进也将成为公司的实控人。
值得一提的是,该定增计划曾引来问询,深交所要求说明新恒力科技和古晟科技设立的背景和目的,以及上述两家公司是否为本次交易而设立。
虽然该定增议案在当年11月8日便完成内部决策,但一直未有下一步进展,再结合到公司经营状况不佳,中萃房产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终止本次定增事宜。
然而,恒立实业认为中萃房产提出终止定增议案是滥用股东权利。此外,公司表示若定增终止将导致公司承担巨额违约责任。基于此,该临时提案已被恒立实业董事会明确告知不同意终止,并且不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月16日,恒立实业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临时提案是否属于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以及是否存在限制股东合法行使股东权利的情形等。不过,恒立实业在回函中对此进行了否认。
时间到了5月25日,恒立实业股东大会如期召开,并在当天下午发布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据公告显示,股东大会上审议的6项议案中有一半未获通过。
次日,恒立实业便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对相关议案未通过的具体原因,并询问公司是否存在股权之争。截至目前,公司并未对该关注函进行回复。APP致电恒立实业以了解针2022年定增的最新进展情况,但截至发稿并未收到回复。(本文首发于APP,作者|李若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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