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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通市八一小学招生公告_每日速看

时间:2023-05-29 18:04:20       来源:本地宝

一、招生对象

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实际居住地在本校施教区内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资料图片)

二、施教区范围

通富路接洪江东路接世伦路接青年中路接星城路以东——通甲河以南——通州界以西——开发区界以北。

三、报名办法

1.本地儿童(含法定监护人已在崇川区购房的)

(1)网上报名:

电脑登录网址:

http://xsbm.ntccjy.com/BM/XXIndex?sid=195

手机扫描二维码:

时间:6月1日—6月20日

【注意事项】

请各位家长仔细阅读相关信息的填写要求,确保填写信息真实、准确、规范。网上填报户籍、产权证等相关信息时,务必确保所填内容与证件内容完全一致(如证件内容为“**花园3幢502室”,不能填写为“**花园3-502”),填写不一致可能会无法通过报名系统的自动审核。

(2)现场确认:

地点:八一小学

时间:7月2日(周日)~7月3日(周一)

上午:8:00——11:00

下午:2:00——5:00

所需资料:新生入学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户口簿(户籍不是崇川区、开发区、通州区、海门区的同时要提供法定监护人崇川区内居住证)、法定监护人完全产权证、适龄儿童有效健康卡(预防接种证)、幼儿园素质报告书。

以上材料除幼儿园素质报告书只需提供原件外,其余材料均需原件并附复印件一套,以备核实、核查,所有原件在报名工作结束后退还,复印件存档。

【注意事项】

①家长按照预约时段(详见新生入学登记表)带齐所有材料到学校审核确认,每名学生只能由1名家长前来审核确认,审核确认时不需要学生到校。相关入学材料应当真实有效,监护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②家长进入校园需佩戴口罩,现场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进入。

③进入校园后,请按指定位置就坐,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2.随迁儿童(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内租住的)

(1)网上申报:

电脑登录网址:

http://xsbm.ntccjy.com/BM/XXIndex?sid=195

手机扫描二维码:

时间:6月1日—6月20日

【注意事项】

①请各位家长仔细阅读相关信息的填写要求,确保填写信息真实、准确、规范。网上填报户籍、居住证、社保等相关信息时,务必确保所填内容与证件内容完全一致(如证件内容为“**花园3幢502室”,不能填写为“**花园3-502”),填写不一致可能会无法通过报名系统的自动审核。

②随迁子女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信息必须真实有效。网上填报时限一到,报名系统即刻关闭。现场确认环节,不接收、不审核事先未进行网上填报的报名材料。

(2)现场确认:

在本地适龄儿童报名结束后,学校根据剩余学额,通过八一小学微信公众号公布可以到现场进行材料审核确认的随迁儿童名单,在公布名单内的随迁儿童监护人携带材料来学校审核确认。材料通过现场审核后,由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报名成功。

不在公布名单之内的随迁子女,请及时到附近有空余学额的学校报名,以免影响孩子的入学。

可以到现场进行材料审核确认的随迁儿童名单产生办法:本地适龄儿童报名结束后,学校根据剩余学额数,对随迁子女监护人填报信息通过对接公安、社保中心数据库,自动判断报名材料真伪,并根据居住证时长和社会养老保险缴纳时长进行排序。以居住证时长及社会养老保险缴纳时长较长者优先、同等条件下网上报名顺序号靠前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名单。随迁子女网上填报的顺序号是同等条件下入学录取的重要依据,请您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及时进行网上填报。

地点:八一小学

时间:7月5日(周三)~7月6日(周四)

上午:8:00——11:00

下午:2:00——5:00

所需资料:新生入学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户口簿、法定监护人施教区范围内居住证、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法定监护人的工商营业执照)、法定监护人在本地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适龄儿童有效健康卡(预防接种证)、幼儿园素质报告书。

以上材料除幼儿园素质报告书只需提供原件外,其余材料均需原件并附复印件一套,以备核实、核查,所有原件在报名工作结束后退还,复印件存档。

【注意事项】

①家长按照预约时段(详见新生入学登记表)带齐所有材料到学校审核确认,每名学生只能由1名家长前来审核确认,审核确认时不需要学生到校。相关入学材料应当真实有效,监护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②家长进入校园需佩戴口罩,现场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进入。

③进入校园后,请按指定地点就坐,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四、入学条件

1.本地适龄儿童

以入学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落实就读学校。入学合法固定住所依照以下原则确认:

(1)以法定监护人提供的住宅房屋完全产权证为依据。

(2)法定监护人确无住房的,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入学的,或者用监护人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住房入学,入学儿童须与祖辈(至少一人)、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地址应与上述住宅房屋产权证地址一致,其法定监护人双方还必须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含崇川区、开发区,持法定监护人双方身份证前往工农路南通市政务中心打印)。

(3)居住公租房的无房户,入学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须同在公租房内,并提供公租房使用权证、户口簿、房管部门出具的法定监护人双方无房证明(含崇川区、开发区)、一年以上的水电发票。

(4)崇川区户籍的无房户,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5)户籍不是崇川区、开发区、通州区、海门区的要提供法定监护人崇川区内居住证。

(6)属房屋拆迁者,按安置地安排入学,一年内也可凭加盖街道公章的拆迁协议按原址安排入学。

(7)自有的合法自建房,提供建房报告等凭证材料和一年以上的水电发票。

(8)期房(尚未领取住宅房屋产权证)不作为入学依据。

2.随迁子女儿童

户籍不在崇川区的入学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具备“稳定住所、稳定就业和稳定收入”三项条件,由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具体材料要求:

(1)户口簿;

(2)法定监护人我校施教区范围内《居住证》;

(3)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法定监护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4)法定监护人在本地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缴费清单可在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查询打印,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或凭身份证到就近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自助一体机打印。

(5)入学户口及住址在审核确认后要求调整的,不予受理。

五、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18036426258

监督电话:85276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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